拉“車門”順手牽羊,民警果斷出手追回
2025-04-15 17:47:14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姜紅玉 | 作者: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蔣景芬尹方倩潘浩)你是否有過下車忘關車門車窗,或者停車沒有熄火的經歷,洞口公安提醒你,這樣的行為要注意啦,很容易成為不法分子的目標。
洞口公安立足轄區(qū)實際,聚力“破小案、暖民心、保平安”,以實際行動提升轄區(qū)群眾的獲得感、幸福感和滿意度。近日,洞口縣公安局高沙派出所成功破獲一起拉車門盜竊案件,并成功為受害群眾挽回損失,獲得群眾高度贊譽和誠摯感謝。
案件信息
3月20日,高沙派出所接到轄區(qū)群眾報警,稱停放在高沙鎮(zhèn)某店鋪門口的車內財物被盜。接警后,值班民輔警迅速出警,第一時間對案發(fā)現(xiàn)場進行仔細勘查取證,同時對周邊群眾展開走訪調查,力圖盡快破案挽損。
連日來,辦案民警持續(xù)偵查深挖線索,最終鎖定嫌疑人,并準備實施抓捕。3月31日9時許,一名男子突然走進高沙派出所投案自首。根據(jù)該男子肖某供述,3月20日凌晨,其路過某店鋪時,發(fā)現(xiàn)一輛車車門未鎖便心生貪念,拉開車門鉆進車里盜走車內香煙2條。
民警根據(jù)所掌握線索,確認肖某供述屬實后,迅速開展追贓工作,成功追回被盜財物。受害群眾在領回失而復得的財物時,對民輔警認真負責的工作態(tài)度和高效的辦事效率表示衷心感謝。
目前,違法行為人肖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拘留。
廣大車主在離開車輛時請您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,同時務必鎖好車門,避免讓不法分子見“財”起意、乘“虛”而入!
責編:姜紅玉
一審:姜紅玉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